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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無名轉過來的舊文)

光爸決定買隔壁的房子
但是...


光爸是說
以後假使他掛了
會有遺產稅之類的
不如這次買房子的名義就用光的
可是...我們都覺得說...
這樣子我們也收不到房租
還要還房子的錢~為什麼...
每個月又還要給光媽 五千
還要另外存買車錢
還有光的開店夢想.
我們還要結婚ㄇ?
還要養小孩ㄇ?
種種的經濟壓力該怎麼辦

未來...
好渺茫...

我不希望兩邊都不好
可是好兩難
我們不知道未來會怎樣
可能是因為眼光不長遠
但是我們不想 想太遠...
我們也有想作的事情...

這是第一次看光流淚

我知道他很孝順~很不願意為了這種事情跟家人吵



第二天
賣房子的不賣了
結束這場 不愉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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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lakedevi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